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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201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

作者: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11年04月19日

为保证我校201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组织与管理

1、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2、专家复试小组组成

由本学科或相近学科不少于3名(包括导师本人)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复试结束后,复试考核表交至各学院负责研究生招生的老师。

二、复试工作办法

1、复试时间

2011510516

2、复试的基本标准

复试的基本标准为境内考生,总分180分,各单科成绩不低于55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总分170,各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台、港、澳考生,总分140分;外籍考生总分70分。支援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单独招生计划(西藏藏医学院、新疆医科大学)的复试分数线另行制定。

3、复试比例

原则上为11.21.5,凡上线生充足专业均采用11.5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4、资格审查

2011510在研究生院会议室(2223房间)集中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下述材料(附件1)。

大陆统考考生:①思想政治情况表(附件2,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上下载)②准考证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交验研究生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英语六级或日语四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二级甲等医院以上体检报告(要求贴照片,体检报告有效期201010月至今)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委培考生除在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外,还需到大学研招办进行登记确认。

港澳台考生:①准考证②香港、澳门考生须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考生须持有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③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凡获得海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交验研究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外籍考生:①准考证②护照原件及复印件③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凡获得海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交验研究生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5、考生须携带以下评价材料:①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②代表论文一篇(复印件)③硕士阶段成绩单(加盖公章)④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材料等。

评价材料按以上顺序排序,左上角装订,资格审查时交报考学院负责人。评价材料一式2份,1份留档,1份交复试小组。

6、复试形式:复试小组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定。

7、复试内容

包括外国语口语水平,学科背景,专业素质,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道德品质,实践技能,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其中,外国语口语水平权重为15%,评价材料权重为15%,综合素质考查权重为35%,专业素质考查权重为35%。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

8、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9、录取名单的确定,依据导师招生计划,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排名。

10、由于我校委培生名额较少,上线考生人数较多,经研究,凡通过报考专业复试的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成绩及学科背景、专业水平、科研创新能力等组织考核,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

 

北京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419


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