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级研究生转组织关系及户口迁移的通知
一、 组织关系
1、党组织关系:
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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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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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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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关系
介绍信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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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省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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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院(中日友好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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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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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以上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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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院(广安门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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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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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院(西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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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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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工委组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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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京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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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院(中日友好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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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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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以上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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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院(广安门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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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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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院(西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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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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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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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局级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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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团组织关系:直接介绍到北京中医药大学团委,并携带团员证。
二、 户口
除定向、委培及北京市户口外,新生须将户口转到北京中医药大学。
京外新生无论是否办过身份证都需在户口迁移证上注明身份证编号(若此项空白,在北京市申报户口困难)。户口迁移证籍贯必须填写到县或镇,且必须有“非农业”章,户口迁移证与身份证信息应一致。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与户口上的姓名相同,户口迁移证需复印一份自留备用。
北京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