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终评答辩会研究生须知
一、时间地点安排
时 间:10月28日 14:00-15:30
答辩地点:研究生院二层会议室
签到地点:研究生院221办公室
二、答辩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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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分 细 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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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 学位硕士 |
思想道德素养(20%) |
学习、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能力(70%) |
发展潜力评估(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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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信念、价值观、学术道德与诚信(10分) |
社会服务能力、奉献精神(10分) |
学习成绩、外语水平、学习能力(30分) |
创新意识、创新成果、创新能力(30分) |
职业素养、人文素养、艺术文体特长(10分) |
身心健康水平、逻辑思维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协作及社会适应力(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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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型 学位硕士 |
思想道德素养(20%) |
学习、专业实践能力及综合能力(70%) |
发展潜力评估(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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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信念、价值观、学术道德与诚信(10分) |
社会服务能力、奉献精神(10分) |
学习成绩、外语水平、学习能力(30分) |
专业岗位思维能力、实践操作能力、创新能力(30分) |
职业素养、人文素养、艺术文体特长(10分) |
身心健康水平、逻辑思维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协作及社会适应力(10分) |
三、选手须知
1、请参评研究生参照评分细则准备4分钟以内答辩PPT,邮件与附件命名为“国奖答辩-学院-姓名”,于10月25日17:00前发送至bucmyangong@163.com,过期将视为放弃资格亦不得更改内容;
2、答辩当天请选手着正装,13:50前到221办公室签到,领取号牌,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候场,中途不得离场;
3、PPT及答辩内容参考评分细则的评价指标进行汇报,PPT与陈述内容不得体现导师信息,事迹严格控制在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时间段内,否则将作扣分或取消资格处理。答辩具体顺序见附件。
研究生工作部
2019.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