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9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终评答辩会研究生须知
一、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11月4日 8:30-12:30
地点:良乡校区东院教学楼一层报告厅
二、答辩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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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分 细 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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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 学位博士 |
思想道德素养(20%) |
学习、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能力(70%) |
发展潜力评估(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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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信念、价值观、学术道德与诚信(10分) |
社会服务能力、奉献精神 (10分) |
学习成绩、外语水平、学习能力(20分) |
创新意识、创新成果、创新能力(40分) |
职业素养、人文素养、艺术文体特长(10分) |
身心健康水平、逻辑思维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协作及社会适应力(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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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型 学位博士 |
思想道德素养(20%) |
学习、专业实践能力及综合能力(70%) |
发展潜力评估(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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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信念、价值观、学术道德与诚信(10分) |
社会服务能力、奉献精神 (10分) |
学习成绩、外语水平、学习能力 (20分) |
创新意识、创新成果、创新能力 (20分) |
专业岗位思维能力、实践操作能力(20分) |
职业素养、人文素养、艺术文体特长(10分) |
身心健康水平、逻辑思维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协作及社会适应力(10分) |
三、答辩流程
1、个人陈述
2、综合素质抽题问答
3、专家1对1挑战题问答(加分题)
环节1+2满分100分;
环节3附加分5分,可自选是否挑战(鼓励挑战,答错不扣分)。
四、选手须知
1、请参评研究生参照评分标准准备3分钟以内个人陈述PPT,邮件与附件命名为“国奖答辩-博-学院-姓名”,于11月2日17:00前发送至bucmyangong@163.com,过期将视为放弃资格,后不可更改内容;
2、PPT及答辩内容不得体现导师信息,事迹严格控制在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时间段内,否则将作扣分或取消资格处理。答辩顺序见附件;
3、11月4日学校安排专车往返:6:40和平街校区-良乡校区,13:30良乡校区-和平街校区,具体车号信息另行通知。答辩当天请选手着正装,8:00到场签到,领取号牌,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候场区域就坐,中途不得离场;
答辩流程:候选人演讲台3分钟个人陈述→个人陈述后现场抽取综合素质题,20秒思考,1分钟答题→自选“专家一对一挑战”环节→评委对选手提问,学生回答→退场,候场区域就坐→下一位候选人上场,逐一进行。
研究生工作部
2019.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