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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考试复试通知 (中药学院)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3日


一、复试日程、时间安排和程序步骤。

日期

内容

地点

513-14日

建立QQ群,通知学生准备材料上交

请考生搜索群号527171215,填写本人姓名,审核通过方可入群

514

考生准备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复试科研情况表、个人陈述与自我评价、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一寸照片、个人简历5份、个人介绍PPT等相关附件材料,京外考生需尽快前往北京。

个人介绍PPT根据QQ群内通知上交指定邮箱

515

9:00-11:00

资格复审、提交纸质版材料;政治思想品德、素质考核

QQ群通知为准

5月15日下午-516

综合面试

各学科具体时间QQ群通知为准

备注:

1. 本次博士复试相关通知,通过QQ群下发。为避免错过重要通知,请考生进入QQ后,及时关注群内通知【以上安排如有变化以QQ群通知为准】

2. 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中药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所有复试环节均在【良乡校区】完成,【身在京外的考生需尽快来京,并根据QQ群内通知,提前24小时完成自助预约入校申请【校外考生】携带身份证在复试当天于学校东院西门刷身份证入校,具体路线如图:

图片12.png


二、复试材料提交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素质考核(请考生及时关注QQ群消息!)

(一)资格复审,提交材料。5月159:00-11:00(地点C213会议室):

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复审未通过者不能进入复试。

具体材料包括:

①纸质版材料1:按照下图“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材料”准备资格审核材料并按照顺序将复印件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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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纸质版材料2:提交《北京中医药大学 2024 年博士研究生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及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表中提到的获奖证书、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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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纸质版材料3:提交《北京中医药大学 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表》、《个人陈述与自我评价》(研究生院官网下载)及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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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纸质版材料4:个人简历5

⑤材料5:个人一寸电子照片2张(用于资格审查时现场使用)

电子版材料: *请各考生准备面试PPT根据各面试组要求,发送指定邮箱(详见QQ群通知)。个人介绍PPT要求:不超过8分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习经历、科研能力、论文发表等(实际宣讲时间以各学科复试组通知为准)。

本人签字的《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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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政治思想品德、素质考核、综合面试

①资格及素质审核:资格审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的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入学时将再次查验。通过考生填报现实表现等材料,包括面对面的交流,对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社会活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审查评价。

②考生报考材料评价:复试小组根据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强化对考生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按合格或不合格对其做出评价结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③学术水平及专业能力评价:复试小组根据学位类型及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技能考核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能力、创新潜质、专业素养、外国语能力及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方面。此部分占复试成绩的70%。

④综合素质及能力评价:复试小组通过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此部分占复试成绩的30%。

⑤跨门类报考考生须参加跨门类加试考核,加试成绩按百分制,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三)各项复试内容的组织形式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以PPT答辩、抽题、随机提问方式进行。学生首先进行个人PPT介绍,不超过8分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习经历、科研能力、论文发表等。抽取随机试题与专家提问,针对专业知识、英语口语、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按200分计算,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120分)不予录取。

四、录取

1.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2.录取原则

1)依据报考专业、导师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序和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录取。由复试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审核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2)经资格审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按 200 分计算,不及格即低于 120 分者不予录取。

4)跨门类报考考生加试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不合格不能录取;体检不合格不能录取。

6)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定向就业协议者,不予录取。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调取档案并寄送至我校的,不予录取。

7)对于申诉的考生,有必要可再次组织复试。

8)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校、学院会对考生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籍学历校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任何时候,一旦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者,

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籍的,取消学籍。

(9)复试录取期间、新生入学前严禁学生修改个人信息。

(10)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

(11)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拟录取考生中有此情况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告知拟录取学院。

五、考生咨询、申诉及监督的渠道

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成绩查询、复试查询、拟录取查询等信息均在我校研招办网站公布,网址为https://yanjiusheng.bucm.edu.cn.咨询电话:010-53911383 ;010-64286502。学院官网:https://zhongyao.bucm.edu.cn/

学院保证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复议和申诉,考生可以实名的书面复议申请形式向中药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申诉咨询或有异议可发邮件或电话咨询老师,010-53912101,zyxyyjs@bucm.edu.cn,对申诉问题经学院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复试领导工作小组责成相关学科复试小组进行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在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 2 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六、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不得将复试试题及复试过程发送到互联网上,否则按照复试违规处理,取消复试成绩。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

中药学院

20245月